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114年度「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」申請說明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114年度「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」申請說明:
一、勞動部桃竹苗分署114年度「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」由學務處生涯發展與諮商輔導中心(職涯發展輔導室)統一向勞動部申請,請欲申請之系所單位於本年度11月15日(五)前提送職涯發展輔導室彙整。
二、申請對象:各院系所。
三、補助期間:114年3~10月。
四、申請時間 : 113年11月15日(五)前填寫活動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至職輔室統籌申請。
五、補助類別 :勞動部鼓勵系所規劃可協助應屆畢業生立即就業之活動或方案,以提升應屆畢業生就業率,補助類別如下:
1.就業相關講座:各系所專業屬性職涯講座由各系所辦理;有關履歷表撰寫、求職面試技巧、勞動權益等全校性講座由職涯發展輔導室辦理,各項講座請開放應屆畢業生參加。
2.雇主座談會:邀請多位企業雇主與學生面對面座談,透過座談方式進行雙向溝通。
3.就業相關座談會:邀請成功人士或已就業之學長姐以雙向對談模式,分享職場運作模式及規則、工作後應注意事項等知識。
4.創業座談會:邀請創業成功企業家,向學生分享創業歷程等。
5.參訪活動:企業職場參訪、職場體驗或職業訓練相關機構參訪。
6.駐點諮商(詢)服務:需聘用校外人士,需填寫預計服務人次。
7.就業促進課程:課程規劃需16小時以上,參與之應屆畢業生須佔50%以上,參與活動合計至少120人次。
8.企業說明會:有助於學生於就業前,對產業及工作內容有更多認識及瞭解。
9.其他就業促進相關之活動。
六、可申請經費項目及編列標準詳見附件1-1、1-2
七、核銷事宜:辦理活動完畢之系所,請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程序,並將成果報告、經費支出明細表及分攤表送職涯發展輔導室彙整,再統一公文送勞動部辦理結案核銷程序。
八、注意事項:
1.本案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『114年度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』辦理。
2.提出申請之系所請配合勞動部相關規定辦理(活動日期、時間、講師、地點、參訪對象等需先預估),如奉補助,將轉知並請依相關辦法辦理核銷作業。
3.欲申請之系所請將相關資料電子郵件至生涯發展與諮商輔導中心(職涯發展輔導室),E-mail:joanlee@nuu.edut.w
九、相關連結及附件說明 : https://thmr.wda.gov.tw/cp.aspx?n=CC504355A79C7AF4
https://thmr.wda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8206784C8D10DDA7&sms=4D4E3C1A2B2BB0F2&s=17BC72CF9809CA55
十、校內聯絡人:職涯發展輔導室-李小姐(分機1251),分署計畫洽詢窗口:劉小姐(03-485-5368分機123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