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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職】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誠徵「督導人員」「社工人員」「生活輔導人員」

  • 職稱:督導人員
  • 資格條件、薪資:

1.符合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4條或第15條規定,每人每月補助4萬4,239元,每年最高得補助13.5個月(含年終獎金)。

2.具社工相關係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補助2,000元,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增加補助2,000元,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增加補助4,000元。

 

  • 職稱:社工人員
  • 資格條件、薪資:

1.國內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,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,每人每月補助3萬7,765元,每年最高得補助13.5個月(含年終獎金)。

2.具社工相關係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補助2,000元,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增加補助2,000元,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增加補助4,000元。

3.辦理社工人身安全保險、加班費。

 

 

  • 職稱:生活輔導人員
  • 資格條件、薪資:每人每月補助3萬7,765元,每年最高得補助13.5個月(含年終獎金)。每月增加補助風險加給1,000元。
  • 其他:加班費(依實際加班及依勞基法核算,每人2萬元為原則)。
  • 生輔員資格: 

​​​​​​​1.専科以上學校特殊教育、家政、護理、兒童及少年福利、社會工作、心理、輔導、教育、犯罪防治、社會福利、性別相關學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畢業者。

2.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:各類教師教育學程。前款相關學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、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。

3.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。

4.普通考試、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、社會工作職系及格,或具社會行政、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。

網站:https://sab.tycg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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